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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型態

接受特殊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類別眾多,本市目前身心障礙學生的安置型態,分為在家教育、特殊教育學校、一般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 巡迴輔導、床邊教育及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等方式,其服務方式會依據教育階段有所調整。

 學前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
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VVVV
巡迴輔導V了解更多VVV
分散式資源班 VVV
一般學校集中式特教班V了解更多VVV
特殊教育學校集中式特教班VVV
在家教育 VV 

另設有特殊類型支援班型,視障資源班、視障巡迴輔導班、聽語障巡迴輔導班、情緒與行為障礙巡迴輔導,依據學生個別需要,申請巡迴輔導教師入校支援,提供資源班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家長間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