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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特教通報網_學校及特教人力登錄特通網權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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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法規規範,通報網使用者包含各主管機關、各級學校及各類特教人力:老師(導師、評估人員、巡輔老師等)、專業人員、助理人員等權限登入:
(1)若為初次登錄使用者,帳號尚未啟用,特教人力的帳號為通報信箱或手機號碼,密碼為信箱中的臨時密碼(學校端完成聘用作業時系統自動寄出),請直接至首頁登錄口輸入臨時密碼,重設符合資安規範之個人密碼並完成二重驗證,密碼完成啟用。
(2)非為初次登錄使用者,請確認輸入內容是否與通報資料一致。
A.生日:請採用民國年輸入,YYY/MM/DD(例:071/03/24)。
B.手機:需輸入與通報資料一致之手機(若通報資料內手機號碼含有-符號,亦會導致無法驗證身分)。
C.信箱:需輸入與通報基本資料一致之信箱。
詳細請參閱操作說明: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QA_P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