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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115年度推動身心障礙學生提早就業轉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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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0 月 21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50095427 號函辦理。
二、為使身心障礙學生適性銜接不同生涯階段,提早連結就業服務相關資源以提高穩定就業之機會,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特推動旨揭計畫。
三、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一) 服務對象: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中市,年滿 15 歲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高三應屆畢業學生(或畢業前一年內有職業輔導評量需求者)。
(二) 提報期程:自 115 年 11 月底開始受理,請學校評估後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送件(以利勞工局於 116 年 3 月底前完成初步晤談與受理結果函覆)。
(三) 送件方式:請將公文及應備文件函送至勞工局收件窗口:
▸ 地址:4070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楊先生收)。
(四) 應檢附資料:
1. 提早轉銜學生名冊
2. 提早就業轉銜服務同意書
3.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轉銜服務資料表
4.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或鑑輔會特教學生鑑定證明書)
5. 工作意向調查表
6. 相關評估報告、學生職場實習相關資料(依實際狀況提供)
四、計畫電子檔及相關表單亦可至台中市勞工局網站下載(路徑:首頁→勞工服務→特殊身分勞工→身障勞工→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