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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非駐點的不分類巡迴輔導班老師是否也需安排間接服務節數?通報網要怎樣設定課表及服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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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駐點其他學校之不分類巡迴輔導老師,應依學生需求優先規劃直接教學,並以「外加特殊需求領域科目課程結合部定領域」為主。
惟經評估,提供巡迴輔導之學生如因特殊狀況需規劃間接服務,應列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且經該生學校特推會討論通過,且巡迴輔導教師期末應檢附服務紀錄表檢及相關紀錄文件(例如:評估表單、紀錄表單),提所屬學校之特推會認定服務時數之採計時數。
- 不分類巡迴輔導教師規劃間接服務,節數以固定形式呈現於學校課表,實際執行得依學生實際狀況彈性調整,可合併每次/每節分鐘數採計,巡輔老師提供接服務相關紀錄,填寫於學校規定的間接服務紀錄表單即可,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也需將實際執行的時間,填報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巡迴輔導系統排課 (登錄間接服務時間),惟如涉及交通費,則需依照實際提供間接服務之到校時間,於通報網新增該校學生之排課(需排定學生課表後被服務學校承辦人才能點選出勤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