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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2條,直接教學或間接服務者係指分散式資源班服務內容,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比照適用。
巡迴輔導2校以上之不分類巡迴輔導老師,應依學生需求優先規劃直接教學,並以「外加特殊需求領域科目課程結合部定領域」為主,惟經評估,該生有特殊需求需提供間接服務,得經特推會討論認定,斟酌採計時數。
倘校內該學年並無特教教師人力支援(或巡迴輔導)或僅提供特教方案,則不實施間接服務,建議提供其他的特教相關支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