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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4 小校無資源班或無任何特教教師的學校,一樣有許多融入普通班的特生,要如何實施間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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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2條,直接教學或間接服務者係指分散式資源班服務內容,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比照適用。
非駐點其他學校之不分類巡迴輔導老師,應依學生需求優先規劃直接教學,並以「外加特殊需求領域科目課程結合部定領域」為主。
惟提供巡迴輔導之學生如屬特殊狀況,經評估後需規劃間接服務,應列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且經該生學校特推會討論通過,且巡迴輔導教師期末應檢附服務紀錄表檢及相關紀錄文件(例如:評估表單、紀錄表單),提所屬學校之特推會認定服務時數之採計時數。
倘校內該學年並無特教教師人力支援(或巡迴輔導)或僅提供特教方案,則不實施間接服務,建議提供其他的特教相關支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