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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 請問資源班老師參與個案會議、校事會議、或是與個案有關的會議等,都算是間接服務之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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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如果屬於期初規劃之間接服務項目(例如:學習情境之評估與適配、教育及運動輔具之申請及使用訓練、參與相關專業服務、評量調整方式及訓練、鑑定安置評估、同儕支持服務之教育訓練、特殊教育諮詢服務、課程調整諮詢服務、觀察評量個案學習情形及評估課程調整需求、協助行為功能介入方案訂定及實施示範、協助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訓練、協助處理突發事件、依個案需求規劃入班宣導等),資源班教師因執行觀察、評估或合作諮詢時須進行之相關討論,得經特推會討論認定,斟酌採計時數;惟如僅係受邀參與個案相關會議等,會議時間不宜計入間接服務時數。
另,法定會議(如:IEP會議、轉銜會議、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特推會會議等)、突發會議(例如:校事會議、個案會議)、受邀參加會議(如:性平會議、輔導管教會議等)均不列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