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 如僅為2位以上特師共同討論,不得採計間接服務時數,但如需2位特師與普師共同討論並提供諮詢,則依據「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間接服務及合作教學實施原則」第6點第5項,由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討論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