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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學校資源班學生人數過多,實施間接服務採計授課節數,會縮減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等抽離直接教學節數,導致排課困難,可否暫時不規劃間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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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資源班課程規劃與學習扶助(補教教學)目的不同:
(1)依據總綱規定,分部定課程及校訂課程兩大類,校訂課程中又分4種,其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屬特師須提供之服務項目,第4種為其他類課程,其中包含補救教學,非特教教師之主責,復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學習扶助(補救教學)受輔對象本應包含身心障礙學生,經篩選國語文、數學、英語文三科目(領域)學習低成就學生提供學科知識的補強,以提升學生學習效能。
(2)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3條規定,資源班服務生師比逐年降低中,如學校目前身心障礙學生人數過多,本局會提供人力支援或特教方案協助。資源班提供之服務係依每位學生能力現況及其核心障礙需求,規劃必要之課程調整,可採外加特殊需求領域、抽離(調整)或外加部定領域或特殊需求領域融入部定領域等方式規劃課程。
資源班應採小組教學方式進行,以全校特教學生最大化服務需求量為優先考量,每組人數以3~6人為原則,同領域、同階段之需求相近學生不應分多組上課。
學校如確實依學生特教障礙需求妥適規劃課程及分組排課,並申請人力支援或特教方案後,資源班可提供之直接教學總授課節數仍未能滿足開課需求,暫無法實施「間接服務納入授課時數」,請檢附課程規劃相關資料,另案函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