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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14學年度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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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2、應屆畢業生(113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93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中或高職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日期
1、郵寄報名: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2、現場報名:114年3月5日(星期三)至3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報名。
3、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0371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前開地點。
4、安置結果公告: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及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