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視覺障礙學生安置臺北市立啟明學校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簡章」
點閱數:130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特字第1110103494號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21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1004372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
1、無設籍限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視覺障礙學生。
2、應屆畢業生(111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91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目前未具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者。
3、持有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視覺障礙類或視覺障礙併其他障礙)。
(二)報名日期:112年3月6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17日(星期五)。
(三)晤談時間: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報到,9時整晤談開始。
(四)安置會議時間: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時(視晤談情形調整)。
(五)安置結果公告:112年4月11日(星期二)(預定)。
(六)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至「111036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1號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視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中心報名。
三、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www.tmsb.tp.edu.tw/nss/s/trcvi/p/index)或臺北市立啟明學校網站(http://www.tmsb.tp.edu.tw/)下載運用。
其他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