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點閱數:11368
●申請時間:(需於截止日抵達,不以郵戳為憑)
(一)第一梯次申請(優先入園):112年11月1日(星期二)起至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止,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二)第二梯次申請(優先入園餘額安置):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起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止,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本梯次為逾期零星申請,需俟第一梯次申請個案安置協調完畢後,如有餘額才進行安置,並須配合至特教中心鑑定評估。
(三)第三梯次申請(抽籤入園鑑定):公立幼兒園第二階段抽籤後,申請時程另案函文。由公立幼兒園、公共化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送件,僅受理已抽籤錄取該幼兒園但尚未取得特教身分者之申請。
●送件地址: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 60 號,樂業國小內)。
●聯絡電話: 04 22138215#820 。
※報名後如欲更改志願學校,需填妥「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志願異動申請切結書」【附件 2 】, 親送或傳真 至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Fax 04 22129618) 。
1.自主更改以一次為限,於 113 年 1 月 29 日下午 4 點前回傳,逾期者須俟所有申請個案安置協調完畢後,仍有餘額才進行安置。
2.如所填志願學校皆無缺額,將寄發通知予家長,並請於規定期限內回傳,以利後續協調作業,倘若未依限回覆,則視同放棄協調 。